编辑同志:我是一家事业单位的职工,本来再过几个月就达到退休年龄可以拿退休金了,可最近我们单位实行了企业化管理体制,并听说实行这种企业化管理体制后,退休人员就不再享受退休金待遇了,而是改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此种说法我半信半疑,如果确实改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那么在退休后可否再享受原单位职工的福利待遇?
施志宇
施志宇同志: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已经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列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10条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这就是说,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原则上应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及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享受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机构实现社会化管理,而不再享受事业单位退休费待遇。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后职工退休待遇问题的复函》还进一步指出: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退休人员应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执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调整政策,不再执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调整政策。
潘家永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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