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黄金投资有风险 委托代投应谨慎

  发布时间:2010-03-31 15:56:15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投资渠道的增多、人们理财观念的增强,人们越来越多的将手中的余钱用于投资理财。但市场是有风险的,人们在投资理财时必须谨慎行事,注意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中原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黄金现货投资引起的纠纷。

    2007年10月,原告魏某准备6万元现金进行黄金现货投资,但一个月的时间,原告魏某亏损5万余元。原告魏某认为是因被告黄某代其进行黄金现货交易操作不当致使其亏损,被告黄某应赔偿其经济损失。但被告黄某否认代原告魏某进行黄金现货交易,拒绝赔偿。原、被告协商无果后,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被告赔偿损失。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并无证据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委托投资理财关系,故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人们在投资理财时首先应认识到投资是有风险的,并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同时,人们在投资时应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委托他人代为投资时应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确认双方的委托关系以及盈亏负担比例,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可按委托协议的约定解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