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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平安建设工作成效显著获重奖

  发布时间:2010-03-31 09:02:57


    在3月24日召开的新郑市平安建设暨拜祖大典安全保卫工作动员会议上,新郑法院被授予“平安建设工作红旗单位、信访工作红旗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红旗单位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市法院刑事庭、市法院民一庭、民二庭、市法院执行局、市法院城关中心法庭被授予”政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市法院聂建国等十名干警被评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受到新郑市委、市政府的隆重表彰,并被市委、市政府重奖。

    近年来,新郑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履行审判工作职能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立足审判工作职能优势,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快速调处各类民事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该院的做法是:

    一是继续坚持“严打”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精神和部署,不断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村经济发展及各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建好“两室一庭” 落实“三调联动”,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我院积极、主动协调与司法、信访、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的关系,争取形成调解合力,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去年以来,我院先后与司法局联合开展了两次诉前调解培训,联合开展了诉调衔接工作,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无缝衔接。与公安局协调联合设立了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室,分流化解了许多矛盾纠纷。

    三是切实抓好涉诉信访工作。近年来,该院以市委、市政府每月15日下访日为平台,认真组织党组成员和业务庭负责人分组到各个接待点接待来访群众,现场解决群众提出的涉法信访问题;认真落实好院长接待日制度,院党组成员全天轮流接待来访群众,现场督促有关庭室尽快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拿得准、无问题、矛盾特别激化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信访局负责人和法院党组成员及办案法官召开信访听证会,对当事人当场质询和合议答复。通过进一步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信访形势明显好转,去年以来涉法信访案件同比下降10%。

    四是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该院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执行工作情况,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先后通过公告执行、执行联动机制、执行威慑机制、集中执行和党组成员包案分区、出台执行工作百分制管理办法、签订执行工作责任目标书等多项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了解决执行难的良好氛围,有力缓解了执行难,去年以来,执行案件结案率同比增长10.44%。

    五是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法院继续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依托,认真落实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通过审判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通过巡回办案、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报道、组织集中执行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社会关注、人民关心的各类典型案件的庭审、宣判、执行全过程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增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解决矛盾和问题。二是进一步做好司法建议工作。对审判、执行和信访案件中发现的违法犯罪或矛盾纠纷发生的形式、手段、特点及原因等,进行定量、定性、定向分析,从中总结归纳出规律和对策,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决策或制定政策方面的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具体工作的建议,帮助其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预防违法犯罪、矛盾纠纷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三是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和帮教工作。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少年法庭”审判方式,积极稳妥地开展对青少年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工作;对被判处缓管免以及两劳释放人员和少年犯进行跟踪帮教,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防止重新犯罪。

    六是注重实效,建立长效机制。严格实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明确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责任,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综合治理办公室每年制定工作目标,层层分解,细化和量化综合治理工作,与各庭室签订“严打”、法制教育等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庭室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履行自身职责,并定期听取“严打”、法制教育等工作汇报,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完善相关制度,从制度上确保平安建设固定化、长期化,促进平安建设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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