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系统正在积极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活动,各中院及基层法院相继出台了涉农民工案件审理的对策和集中办理方案。中原区法院针对农民工自身特点,积极寻找对策加大审理力度力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原区法院认为:
审理涉农民工案件时应注重“感情”。农民工身为农民,但因在城市工作,身份上又带上了“工”字,所以其即具有农民的吃苦耐劳质朴素质,又因长期在城市生活而具有稍微的城市情节,但因城市生活比较闭塞,对相关事务的理解只是在表面上,所以在审理涉农民工案件时,仍应更加注重“农”的品格,即要向对待淳朴农民的态度去对待他们,用真情去感染他们,用微笑和他们交流,让他们在法院大院里切实感受到温暖。
审理涉农民工案件时应注重“耐心”。鉴于农民工兄弟对法律知识了解的不足,特别是很少涉足法院诉讼行为,进入诉讼环节已经见证了他们对自我权益维权的决心和魄力。所以在审理该类案件时,一定要用耐心去审理,针对各程序要耐心向他们解说,针对需要他们提交的材料要耐心讲解并积极协助他们完成。审理涉农民工案件时切忌厌烦、不闻不问、对他们的问题置之不理,只有耐心的办案,耐心的解答,他们就会对自己的维权之路放心。
审理涉农民工案件时应注重“速度”。农民工维权大都是要讨要工资,他们的辛勤劳动换来血汗钱不是用来自我享受,而是为了养活自己的家庭。他们的钱来之不易,用途的价值更高。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讨要工资说明拖欠单位拖欠工资不是一天两天的时间,而是相当长的时间,所以在审理该类案件时,一定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通“绿色通道”,在最快的时间内审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