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体现人民法院工作司法为民性的要求,中原区法院按照省法院、市法院的部署,认真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将审理涉农民工案件作为当前审判工作的重点,并在审理该类案件中坚持“四项原则”,达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快速原则。在审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实行“六快”原则,即快立案、快送达、快开庭、快审理、快调解、快执行,最大可能的实现一次性结案,减少农民工讼累。
二、便捷原则。开辟农民工诉讼“绿色通道”、实行“电话立案、上门立案”、设立农民工案件巡回审判法庭、开通农民工维权咨询热线,尽可能简化程序和审理周期,方便农民工诉讼。
三、灵活原则。善用调解,将调解贯穿于程序始终。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积极对用工企业做工作,将矛盾化解到基层。
四、节省原则。对符合减交、免交、缓交案件受理费条件的农民工,依法予以减交、免交、缓交案件受理费;对一些经济比较困难的农民工,免费为其提供格式诉状和复印材料,尽量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