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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原区法院举行“十条禁令”等 廉政制度考试

  发布时间:2010-03-30 08:48:01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第三次廉政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省高院“十条禁令“等有关廉政制度的具体要求,中原区人民法院于3月26日下午举行了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等有关廉政制度的考试。

    本院纪检组监察室根据全院各部门人员数比例共抽调35名干警进行考试,其中要求各部门必须有一名负责人参加,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考试中,院领导亲临进行监考,要求参考人员遵守考试纪律,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后,通过评改试卷,优秀率达到90%以上,不合格为零。

    举行廉政制度的考试是该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十条禁令”采取的举措之一。在之后一段时间内,中原区法院还将加强廉政制度的学习,直至每位干警熟记熟背其内容,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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