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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当执行先锋 ——记中原区法院个人三等功获得者任毅

  发布时间:2010-03-29 16:30:20


    任毅,现年48岁,在执行局四大队从事执行工作。自1988 年调入法院后,他先后在须水法庭、民事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等多个业务部门工作。无论在哪一个岗位,他都努力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在20多年的审执工作中,他始终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对公正的执着,以强烈的责任感融入到司法为民的每一个细节,是一名法院和群众都满意的人民法官。

    恪尽职守  公正无私

    作为一名执行法官,任毅认为,一个人也许一辈子只经历一次诉讼,在历经起诉、立案、审理、判决之后,拿到的是一纸判决书。执行法官的工作,就是通过执行,使判决内容得以最终实现,从而体现法律的尊严。所以,在执行岗位上他总是恪尽职守、尽心尽责,努力把手上的案件办好。特别是对于欠拖不执、当事人反映较大的疑难案件,他更是严把案件的质量关,不畏辛劳和困难,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手段,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通过多年来的办案经验,他也逐渐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执行方法。比如,针对被执行人“变脸”快的执行难题,有些被执行单位一旦收到执行通知书就用变换招牌或转卖、搬迁、转移等手段来逃避执行的情况,任毅同志不怕麻烦,多次查找被执行人的人员去留、财产情况、资产移交等情况,并灵活运用法律的规定巧执行。又如,针对有些被执行人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就利用各种关系来法院说情、阻碍执行的情况,任毅同志就抓住时机,摸清被执行人的心态,“利用”说情,促进案件顺利执结。对于那些有能力履行而多次拖延、想方设法逃避执行的情况,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就决不手软。而对那些标的额不大,但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的案件,任毅同志就利用他多年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资源”,不以简单执结案件为目标,动员当事人的领导、邻里、亲属,和他一起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力争案结矛盾结,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正因为他恪尽职守、方法得当,他所办理的案件,很多情况下都是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或者以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和谐执行 人性化执法

    提起执行,任毅同志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现在我们都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执行工作也要讲究和谐执行,人性化执法”。执行实践中,他经常通过换位思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事情,适时地给予当事人人文关怀,做到人性化解决问题,这样,不仅解决了纠纷化解了矛盾,也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虽然这样做工作量增加了,也比较辛苦,但是能够看到当事人舒心和满意的笑容,他认为这是值得的。

    去年2月份,任毅收到了刘某申请执行有色金属某冶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刘某近六十岁, 17年前被单位除名,因不服除名决定,多次进京,到省市有关部门信访,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后起诉单位要求撤销除名决定并为其补办养老保险、统筹等相关手续。刘某申请执行后,因该案时间跨度较长,被执行人单位领导班子换了几任,无人了解此事,加之被执行人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满,已申请省高院调卷复查,要求再审,对执行工作也不予配合;有协助义务的劳动部门也需要一定的时间,重新计算和调取以往的工资等报表。一系列因素的存在致使该案件短期内无法执结。申请人刘某情绪也极不稳定,多次扬言上访。为避免新的矛盾出现,更是为了切实解决刘某的问题,任毅同志不辞辛苦,多方取证,数十次同双方当事人、协助单位沟通协调,终于在最短的时间内督促被执行人完善了手续,解决了刘某的实际问题。案件办结后,刘某失声痛哭,拉着任毅的手,用颤抖的声音说:“多少年了,跑北京跑省里,大官见了不少,没想到,在法院这么快就办好了!我本来还想再到处跑着去告状,现在哪都不去了!谢谢中原区法院!谢谢任法官!”被执行人对此事也大加赞赏,他们说多少年想解决没有解决的问题,最终通过法院的努力解决了,并且是双方都满意的结果,“任法官就是了不起”!

    克难攻坚 化解矛盾

    执法为民,平时人们都希望法院这样做,但碰到自己成为被执行人时往往又不愿意配合,执行员与被执行人有时就成为了对立双方。处理不好,无论哪一方当事人都不满意。任毅同志在工作中认识到办理执行案件涉及面广,要多方兼顾,既不能简单机械,也不能久拖不决。工作方法上,一要灵活机智,二要善于化解矛盾,这样办起案来就比较顺利。平时在执行局里,大家都称他是敢啃“硬骨头”的法官。

    陈某等200多名业主申请执行某房地产公司系列案,因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资金短缺,无法完成房屋后续工程,根本不具备交付房屋的履行能力。而申请人花费了毕生积蓄后却始终拿不到房屋,情绪非常激动,多次扬言要再不解决问题,就去省委市委堵门堵路,直到拿到房屋钥匙。这个没人想碰、没人愿碰,也没人敢碰的骨头案,由他负责办理。一下子接到200多本卷宗的时候,他也着实为自己捏了一把汗,本案涉及如此多的业主,被执行人的情况又如此特殊,根本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条件,加之双方之间的矛盾一触即发,稍有不甚就可能演变为社会不稳定事件,二者达成执行和解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到底该怎么办呢?

在花费两天时间翻看了所有卷宗,并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后,任毅同志理清了办案思路:本案虽属于集团案件,但每个案件之间又有一些差别,可以按照“由易到难、逐个击破”的原则,分阶段分批执行。经和房产公司认真核算,如果能给公司注入适当的资金,部分房屋能够完成竣工验收,达到交付条件。于是,他根据案件类型分批通知申请人,有针对、有侧重的做当事人的工作。比如,对于仅交了首付款,还有部分房款没有交清的业主,他提出业主在考虑企业的实际困难后,如果主动把剩余房款交清,房产公司可以专款专用,优先完成涉案房屋的交付。对于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的业主,他提出申请人如果主动放弃违约金,企业的资金压力可以大幅减少,就有更多的资金和精力完成房屋后续工程……对于任毅同志提出的这些和解方案,大部分业主表示接受。目前,过半数的业主和房产公司已经达成了执行谅解,70多起案件已顺利执结。

    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执行员,任毅同志办案效率高、办案质量好和社会效果好,得到了大家的称赞。让他总结这些年来办理执行案件的经验和体会,他简简单单地说了这样几句话:“一要有责任心;二是抓住时机;三是勤跑腿;四是肯吃苦;五是将心比心。”是的,正是凭着这种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他践行了人民法官的神圣誓言,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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