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开展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进一步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 3月22日上午,郑州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在将法庭设在4名农民工曾经干活的建筑工地,巡回审理了四件因建筑工程劳务层层转包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省高级法院张立勇院长、郑州中院王新生院长亲自到工地与几十名农民工一起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2008年2月,周某等4人经老乡介绍来到某建筑工地干活。2009年工程结束后,周某等4人除了拿到预借的生活费3.6万余元以外,还有近2.2万余元工钱没有拿到。经了解才知道,工程的总承建企业将建筑工程的劳务工程分包给了某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又将其中的一些劳务工程包给了包工头钟某。工程结束后,承建企业已经将工程款全部支付给了劳务公司,劳务公司也将劳务费支付给了钟某。知道情况的周某等4人,向钟某要钱时,钟某称,已经将他们的工资支付给了介绍他们来干活的甘某。周某等4人见工资讨要不成遂将承建企业、劳务公司和钟某告上法庭。一审判决后,周某等四名原告和被告钟某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郑州中院二审庭审结束后,合议庭针对四名原告和上诉人钟某都是四川同乡,都是从农村出来打工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争取双方撤诉的工作目标,并制订了详细的调解方案,由主管庭长与合议庭分别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周一庭审结束后,第二天主管庭长和审判长便一起约见了农民工周某等人,通过一上午耐心的释法析理,真诚的交流沟通,帮助周某等人细致地分析了利弊,终于打消了周某等人的思想顾虑,周某等四名农民工决定撤回上诉。周三,审判长又多方与尚在外地的钟某取得直接联系,在电话中引导钟某回顾了其自己出来打工所遇到的艰辛,进行换位思考,使其认识到自己理应承担向周某等人支付报酬的责任。周四下午,钟某委托其代理人向郑州中院书面撤回上诉。至此,这四起受到省高院张立勇院长亲自关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系列案,在合议庭的不懈努力下,仅用时四天,使双方息诉服判,撤诉结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