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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尖兵 ------记郑州高新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文涛

  发布时间:2010-03-29 10:11:41


    郑州高新区法院最年轻的党组成员、 今年才30出头的执行局局长李文涛,是在法院系统已奋战10年的“年轻老兵”,10年来,由于他各方面表现突出,已在该院党组班子任职二年,在执行局局长岗位上任职五年了。只要与他一起工作过的干警,都会对他评价说,李局长确实年轻有为。

    迅速出击  拍卖会前和解一案

    记忆好的人可能不会忘记,2010年1月21日,《大河报》曾经刊发一篇题为《拍卖会正进行被法院叫停》一文。该文主要报道的是,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与河南豫华照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12665101.76元经济纠纷后,由于后者等单位不履行还款义务,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向郑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郑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执行。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委托,河南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在郑州市安钢大酒店举行拍卖会,准备拍卖河南豫华照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安阳市北关区一块总建筑面积为31833.63平方米的房产及其所占33858.8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然而,就在拍卖会即将召开的一瞬间,李文涛局长突然赶到会场,宣布了申请人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申请中止拍卖的这一消息。为此,引起会场一片不满,认为在此关键时候法院宣告这个消息不能理解,是违法的,法院得了当事人的好处了,要不,怎会在拍卖会马上开始之时,法院的执行局长来“阻止”呐。有的甚至还叫嚷和怀疑为参加拍卖会花去的费用补不回来。

    其实,法院“阻止这个拍卖会不但不违法,而且还应感谢执行局长李文涛呐。因为,受理该案后,作为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的李文涛为了响应省高院“调解年”尽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号召,以此达到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满意,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就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4条第(四)项关于“在拍卖开始前,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规定,东奔西跑、连续作战,忘记吃饭和休息,到处找当事人做和解工作。他说,只要能做通当事人工作,即便做到拍卖会开始的前一分钟也要继续做。正是受到他的这种精神打动,本案当事人还真的在拍卖会开始前的几分钟里同意了调解,并达成和解协议。拍卖会阻止后,李文涛为顾全大局,稳定拍卖企业的情绪,又在申请人和参加拍卖会的有关企业中积极协调,让因此造成一定损失的有关企业从申请人那里获得了合理补偿。就此,这起标的达千万元的纠纷在拍卖会即将举牌之时得到了圆满解决。

     一面“司法为民、执行神速”的锦旗

    在郑州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有一面写有“司法为民、执行神速”的锦旗非常引人注目。说起这面锦旗的来历,大家都说这是李局长的功劳。原来,去年4月,李文涛为申请执行人执结了一起标的为50多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在收到这笔执行款时完全出于意外,没想到自己原来无望收回的这笔巨款被李文涛这么快就挽回了。为感谢局长,他专门制作了这面锦旗送给李文涛。

    本案应追回到十年前的 1999年。这年9月,某包装公司与某防水公司通过签订合同,防水公司准备为对方房屋防水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签订后,防水公司按合同履行了屋面防水工程施工义务。2000年12月,防水公司经包装公司同意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了某建筑公司。因包装公司迟迟不还该笔工程款,被建筑公司告上法庭。  立案后,为严格按照上级关于进行集中执行活动和重点清理积案的要求和部署,把本案列为重点执行对象,并交由李文涛局长亲自办理。在李文涛局长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下,包装公司终于同意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当庭被执行人某包装公司一次性将欠款支付给建筑公司,案件顺利得以执结。

    不怕执行难  硬啃“骨头案”

    近些年来,法院最为头疼的是在执行工作中案件难执行。然而,李文涛到执行局上任后,勇往直前,克服困难,在执行的过程中创新执行方法,千方百计啃  “骨头案”,使一件件难以执行的案件得到执结,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肯定,得到了上级和新闻机关的不断表彰。

    在对郑州某实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马某实行执行中,是他上任后首次取得的执行战果。马某向陈某借款9万元,并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一份,2006年因陈某急需用钱,向马某及实业公司催要还款未果,于当年6月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合法传唤,马某及实业公司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后,判决马某偿还陈某9万元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马某拒绝履行,陈某遂向法院强制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马某经法院多次传唤均未到庭,该案一直悬而未结。为了尽快破解执行难题,敦促“老赖们”早日履行生效判决,李文涛局长决定借助郑州市中院曾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发出了《通告》,对“老赖们”形成了极大的威慑力这一有力措施,大范围张贴《通告》、《敦促执行书》、《悬赏执行公告》,进一步向“老赖”施压。特别是还将《通告》及《敦促执行书》、《悬赏执行公告》张贴在被执行人马某可能出现的每个地方。对马某形成了极大的威慑力量。这一招还真灵,第二天,马某即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陈某赔礼道歉,并支付了全部欠款。至此,这一执行难案终于得以执结。

    荣誉属于过去,日后更应努力

    作为一名法官,关爱弱势群体,注重运用社会法治理念指导执行实践,在工作中坚持人性化执法,自觉把“公正执行、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放心,让党委信任,这就是李文涛同志的座右铭。几年来,在执行的岗位上他执结了一大批疑难积案,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特别是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受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因此,他所带领的执行局也连续两年荣立集体三等功,案件执结率连续三年超过97%,2006年还被河南省高院授予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先进单位。2008年,取得十三项全市执行工作的第一名然而,2009年又获得全省“执积”案件的先进单位。面对这些荣誉和成绩,李文涛总是谦虚地说: “ 荣誉属于过去,日后应更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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