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一起由交通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在郑州高新区法院圆满地得以调解,而这一天,承办案件的李建涛法官才刚刚接手案件。原、被告气呼呼地走进法院,心情轻松地离开了。他们俩都十分感谢民二庭的李法官,离开法院时,原告王某还拉着李法官的手说:“太感谢你了,本来出了这件倒霉事,我们俩都窝火得不得了,没想到法院解决得这么快,你们的效率太高了,我真是心服口服。”
2010年3月8日晚上,赵某倒车时与王某的车相撞,交警大队认定赵某未按规定倒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本来不是件大事,可由于双方当时的情绪都比较激动,怎么都说不到一起。就这样,两人走上了法庭。王某要求赵某赔偿各项损失近一万元。
李法官接到案件后,分析本案事实清楚,双方一看就是在较劲,是典型的赌气官司,这种案件打下去的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李法官暗下决心一定要调解结案。他给双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理清思路,分析利弊得失。看到双方的矛盾有了缓和的时候,李法官又适时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劝他们放弃争面子、争口气的错误想法。最终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赵某当即赔偿王某1300元之后握手言和。
一场纠纷就这么圆满解决了,最后,李法官还告诉两人,以后再遇到问题不要这么不冷静了,打官司不是什么好事,所有法官的最大愿望都是天下无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