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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没有发出的判决

  发布时间:2010-03-23 15:29:19


    3月18日下午,一起即将宣判的案件,在法官不懈地努力下,最终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签署协议,握手言和。

    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村民张某,因北邻周某的房檐、厕所部分侵入了其的宅基地,经村委、乡、区土地部门调解无果,张某为维护正当权利,欲拆除妨碍,竞遭周某攻击,砸坏其后窗玻璃。张某一纸诉状将周某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其拆除过界的房檐、厕所围墙部分;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由于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调解工作一时受阻。在制作好判决书后,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准备进行宣判。然而,案件的主审法官尹天剑庭长认为,此案的当事人双方是邻里关系,本应和睦相处,却因这房檐、厕所围墙闹翻,因此,调解结案的社会效果远胜于判决结案。在宣判前的最后一刻, 尹庭长仍不放弃最后的希望,从“情、理、法”三方面入手,耐心做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他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教育双方当事人要互谅互让,不要负气斗讼,一次官司结一辈子仇,影响了以后双方的邻里关系。双方当事人被尹庭长的敬业精神所感动。 被告当即表示同意拆除越界的围墙及厕所,并立即打电话通知家人开始行动。原告也表示不再要求被告拆除过界的房檐,并当场申请撤诉。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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