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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公开选任40名人民陪审员 3月22日均通过人大任命

  发布时间:2010-03-23 10:33:05


    3月22日上午,新郑法院对公开选任的40名人民陪审员提请新郑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经过常委委员评议和投票选举,40名人民陪审员均获得人大任命,至此,新郑法院提前完成了上级法院要求的新一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

    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新郑法院从3月10日启动了新一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40名。通过自愿报名与单位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发动群众积极报名,共有70人参加选任,选任数与备选人数之比为1:1.75。这次选任新郑法院邀请人大法工委和政法委的同志参加,严格按照选任方案要求,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初选,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司法局推荐的优秀民调员外,对大专以下学历和年满50岁的报名者进行了淘汰,确定43人进入面试和考察环节。通过严格的面试和认真的考察,确定了40名拟任人选,在公示三天之后,作为正式人选提请人大任命。

    在任命的40名人民陪审员中,男性为23人,女性为17人,性别比为1.35:1;党员为32人,占总数的80%;大专以上学历的34人,占总数的85%;50岁以下的36人,占总数的90%;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9人,占总数的23%;上一届优秀的人民陪审员本次又获得提名的4人,占总数的10%;基层民调骨干20人占总数的50%;大学生村官2人、毕业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6人,占总数的15%。另外,与法院工作联系紧密的信访局、司法局、人劳局、建设局、文化局、财政局和西亚斯法学院均有人入选,保证了人选来源的广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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