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和李女士本是一个办公室同事,因为一点小矛盾,马某一直耿耿于怀。为了泄愤,马某以“红天宝”的网名注册登陆“天涯在线” 。随后,在“天涯虚拟社区”的“天涯问答”板块上以“郑州有小姐上门服务吗?怎么找电话?”的帖子中发布回帖,将李女士的电话放在了回帖中。回帖内容为:“133*****,好像叫小李,说普通话”。接着,又在“天涯问答”另一 “郑州哪里有小姐?”的帖子中第二次发布回帖,内容为:“133*****,你可以问一下,买卖不成仁义在”。随后,马某再一次在 “天涯问答”的“郑州小姐哪里找” 的一个帖子中第三次发布回帖,内容为:“133*****,小李”。由于技术支持方google(谷歌)提供的强大技术支持和“天涯在线”的知名度,该帖子的浏览量迅速攀升,短短几天就达到了3547人次的浏览量,而且随着互联网的无限传播,帖子内容被百度、狗狗等搜索引擎相互转引。由于该电话是李女士单位为李女士配发的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小李也是李女士的真实姓氏,说普通话也符合李女士的说话特征,该帖子发布后,李女士开始被各种下流短信和电话骚扰不断,其中有要求性服务的,有询问收费价格的,甚至还有推销性用品的,时间从早上5点至夜间凌晨2点一直不停,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伤害。李女士不堪忍受如此巨大的精神折磨,只好向公安机关求助,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帮助原告锁定发帖的IP地址为马某使用的电脑。由于李女士和马某所在的公司规定是专人专机,发帖时间又是在工作时间,马某的电脑设置为“智能识别机主”,非机主是无法打开马某的电脑的。据此,李女士认定马某就是发帖人。为了维护合法权益,李女士将马某和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马某和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向原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10万元。本案择日将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