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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0-03-18 16:12:54


    3月16日下午,郑州高新区法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水泉主持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郑水泉强调,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落实活动。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坚持能动司法,突出司法服务重点,刑事审判工作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继续推行“缓刑预告书”制度;民事审判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进一步坚持、完善、发展“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提高为大局服务的水平。

    二、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制度,完善向人大报告工作、法官任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等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政协通报人民法院工作情况,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拓宽接受社会监督渠道,虚心听取媒体和网民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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