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月一日惠济法院出台四项措施为农民工讨要工资以来,惠济法院办案人员发挥自己最大的力量尽全力解决有关农民工工资案件。
为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惠济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为农民工讨要工资:一、逐案认真排查梳理,及时摸清案件底数。二、狠抓立案、审理、执行环节,及时保护农民工权益。三、强化制度创新,创建长效机制。四、加强信息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在这四项措施的指导下,法院各庭室迅速开展涉及农民工案件的专项排查、梳理工作。在全面掌握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基本情况后,督促办案人员尽快办理案件。在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过程中,农民工个人与建筑公司的工资纠纷占大多数。由于建筑工程都是层层转包,一旦有一层出现资金脱轨,在最底层的农民工的工资就没有办法发付。法院民一庭郭法官办理的陈某等人诉郑州市某建筑公司讨要工资的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陈某等人都是农村人,农闲的时候就来到城市里干建筑、做小工挣点钱补贴家用。2007年9月至11月期间,陈某等人在包工头刘全(化名)的带领下为郑州市某建筑公司第一分公司承包的某工地干活。工程完工后,刘全以资金不到位为由拒绝支付陈某等人的工资。后经过了解,该工程是郑州市某建筑公司第一分公司承包给了宋某,宋某转包给了大刘,大刘又转包给了刘全。由于郑州市某建筑公司第一分公司资金紧张,宋某没有拿到工程款,故无法支付大刘,大刘不给刘全开钱,刘全也没办法支付陈某等人的工钱。
陈某等人多次找到包工头要钱,都以资金不到位为由拒绝了他们的要求。这样一拖就是两年多。陈某等人也没有拿到自己的工钱。在听说惠济法院建立了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后,陈某等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立案。法院办案人员在接到案件后,立即把案件转到民一庭郭法官手上,郭法官为了办理这个案件放弃节假日,逐个做每个包工头的思想工作。经过两个星期的不懈努力,郭法官终于在3月15日当天为陈某等人讨来了四万多元的工钱。
针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理后不好执行的情况,法院还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法院执行局在开展的“百日执行会战”活动中,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执行力量,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保证胜诉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以尽快实现。惠济法院的执行人员在接到涉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进行快速执行,最快的两天执完,最慢的也不超过两星期。两个星期以来,执行局已经执结了两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受到农民工的赞誉和好评。
法院干警不但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把好的做法和措施固定下来,形成制度坚持下去。还进一步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查研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有效预防该类案件的发生;并且建立完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于审理和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主动与政府沟通,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宅和城乡建设、信访、工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合力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