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法院深入学习 “两会”精神,为农民着想,落实三项便民措施,切实为广大困难农民办实事,有力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深受广大农民的好评。
一是建立农民群众司法救助“诉讼绿色通道”,对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农民群众,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解决了部分农民群众因没钱打不起官司的问题。
二是建立导诉员制度。针对农民普遍缺少法律知识的特点,该院及时推出导诉员制度,从立案庭抽调业务能力强和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导诉员,导诉内容包括立案材料的准备、诉讼费用的计算、审判流程的告知、法律相关的规定等四个方面,导诉范围从平时的立案受理阶段扩大到判后答疑,为农民群众诉讼进行全程指导,开辟了一条既快捷又便利的“高速路”。
三是深入开展“入村巡回办案”活动。通过入村巡回办案,大量民间矛盾纠纷方便快捷地得到了化解,最大限度地为农民节约了诉讼成本。在开展入村巡回办案的过程中,该院还结合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活动,将法律宣传与道德引导有机结合在一起,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