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实现,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中原区法院近日开展集中清理积压案件活动,预防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本次活动的目标要求有三个:第一,进度要求。3月20日达到50%,3月30日达到70%,4月10日活动结束时达到100%。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审结或执结的,应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报活动领导小组备案。第二,结案标准。案件信息完整录入计算机,网上报结手续完备;裁判文书送达各方当事人。第三,结案审查。结案后各部门应统一登记造册,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活动办公室备案。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与院长签订清积清超案件责任书,对本部门在此次活动中审执结案件的真实性负总责,立案一庭和绩效考核办公室定期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