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份,郑州市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员工李睿(化名)认识了鲁雨(化名)。鲁雨为了骗取客户的贷款手续费,对李睿谎称自己能办理快速贷款,让李睿给自己介绍客户,并承诺给他好处费。李睿为了转到这点所谓的好处费,2009年1月初,将张海(化名)介绍给鲁雨。鲁雨以办理贷款需要手续费为由,让李睿向张海索要8000元。几天后,张海将3000元交给李睿,后鲁雨以急需用钱为由,将张海给李睿的3000元拿走。2009年6月,鲁雨被公安机关抓获。
中原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鲁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判决被告人鲁雨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李睿本意只是想借助自己的工作便利赚点“外快”,谁想事实竟是这样,得罪了客户,还背上了“骗子”的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