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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财心切竟在酒店开赌场 短短几日赌场被查人被抓

  发布时间:2010-03-16 09:22:43


    2008年12月初,包某、金某两人为了走捷径赚钱,伙同另外两人(该两人另案处理),在郑州市嵩山路某酒店两房间内各摆放一张自动麻将桌,开设起了赌场,进行抽头渔利。赌场开设后,包某负责对赌场进行全面管理,金某负责管理账目和供应吃喝用品,二人并对另两人和聘用的其他人(均另案处理)进行了分工。仅仅几天之后,该赌场就被公安机关查处,包某、金某被抓获,他们的发财梦也醒了。

    包某、金某被检察机关以开设赌场罪公诉至中原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包某、金某共同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系共同犯罪,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其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鉴于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对二被告人均予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包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金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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