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郑州高新区法院荣获省宣传工作先进基层法院称号

  发布时间:2010-03-16 08:29:59


    近日,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评比揭晓,郑州高新区法院榜上有名,被评为2009年度省宣传工作先进基层法院,该院李立峰同志被评为2009年度省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2009年,该院在各级媒体上发表各类稿件1248篇。宣传部门紧紧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密切配合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开展宣传。宣传工作主题宣传亮点纷呈,深度宣传扎实到位,舆论引导鲜明有力,社会效果显著。

    近几年来,该院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信息工作。强化领导,各庭室领导重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亲自抓,带头写,并安排一或二名干警作为本庭室宣传骨干。明确任务,每位干警每年在市级以上非网络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五篇(其中省级至少一篇),庭室考核按部门干警人数计算。奖惩分明,将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的绩效考核,对宣传工作完成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年终不能完成全年任务的干警和庭室,实行一票否决。推行宣传通报制度,对超额完成宣传任务的干警,在评先、晋级、晋职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