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电动车上的挂牌显示“央视上榜品牌”,在众多品牌中一直难以适从的郑州市民赵先生这才毫不犹豫的在郑州某超市购买了这辆“飞鸽来鑫驰”电动车。但购买后不久,赵先生便得知中央电视台从未颁发过“央视上榜品牌”的称号或者证书。在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并与超市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赵先生一纸诉状将这家超市起诉到了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昨日,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了解到,赵先生经法院判决获得“1+1”赔偿,同时他要返还所购买的电动车。
2008年8月的一天,赵先生来到某大型超市选购电动自行车,在超市销售人员的引导下,赵先生最终购买了一辆 “飞鸽来鑫驰”电动车。据赵先生说,吸引他注意的是这款电动车上挂着的一张黄色标牌,标牌上清晰的显示“中国来鑫驰天津,飞鸽集团,CCTV央视上榜品牌,中国著名品牌”等字样。原本只想买辆普普通通的电动车的赵先生看到“央视上榜品牌”几个字之后颇为心动,觉得标有这个品牌的产品质量一定是信得过的,于是掏钱予以购买。但不久,赵先生便从同事那里得知中央电视台广告部曾发表严正声明,称从未向任何一家企业颁发过“央视上榜品牌”的称号或证书。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赵先生决定将超市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该超市对它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虚假宣传,并足以误导赵先生购买车辆,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侵犯了赵先生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超市退还赵先生购车款2190元,赔偿赵先生损失2190元。同时,法院还判决赵先生返还其在超市所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为此,金水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不要受错误宣传信息的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