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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区法院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0-03-16 08:22:40


    2010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的第五年,2005年选任的首批人民陪审员将于今年五月任期届满,为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正常衔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若干问题的答复〉工作并抓紧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上街辖区内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深化认识。上街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新一轮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及时组织法官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准确理解和把握最高院《通知》的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规定》和《答复》,进一步认识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落实审判公开、推进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增强开展选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选任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周密部署。为增强选任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确保选任工作落到实处,上街法院认真开展选任前的调查研究,重点结合上街辖区案件数量及特点、人口数量、地域面积、民族状况等因素,在不低于法院现任法官人数的二分之一、适当高于现任法官人数的幅度内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经院党组研究并会同司法局共同商议,并汇报区人大及区委政法委确定此次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名额为20名。在此基础上,院党组专门研究制订了《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彭连城院长任组长的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及选任办公室,切实加强对选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从组织上保障了选任工作的顺利开展。

    ——营造氛围。为全面推进选任工作,积极营造人民陪审员选任的浓厚氛围。针对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了解不多、宣传力度不够的状况,上街法院在上街区电视台、长铝电视台、上街区政府网站、上街法院网站、广场大屏幕等与市民接触较多的媒体上发出公告,通过媒体全面介绍人民陪审员选任的背景、意义和人民陪审员职责、选任条件,吸引辖区居民的关注,激发市民和专家参加报名人民陪审员的热情。此外,法院还就选任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区委政法委汇报,并积极与区司法局沟通,争取区委、区人大、区政法委和司法局对选任工作的支持。

    3月11日,上街法院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已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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