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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死11伤,8年逃亡终自首

  发布时间:2010-03-15 15:44:19


    2001年7月26日对张某来说,注定是一个铭记终生的日子。

    时隔八年,站在被告席上的他仍清楚的记得,那天下着小雨,其驾驶一辆中巴客车载着一车乘客沿郑州市郑上路(原310国道)正由西向东行驶,这是他驾驶这辆客车的第二天,离他拿到驾照也仅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18时20分左右,当车行至赵家庄收费站向东两公里处时,路边南侧人行道上有两男子招手拦车,见有生意可做,张某便减速停车,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由于路面湿滑,当其刹车时,客车方向失控左右摆动冲向北侧机动车道,客车后尾部与该车道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昌河面包车相撞,发生事故。霎那间,天昏地暗,当其从车内爬出后,看到的是遍地哀嚎的惨状,被压在其车下的三人已经死亡,惊恐万状的张某逃之夭夭。后驻扎在附近的郑州市消防支队轮训队的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将伤者送至153医院治疗。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此事故共造成两车乘客共4人死亡,11人受伤,车损32683元,属特大交通事故,张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过交警对其家属认真耐心的工作,2009年4月6日,一直在外地打工躲藏的张某投案自首。

    2009年7月29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张某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一案,面对庄严的法庭和被害人家属的含泪控诉,张某深深地低下了自己的头。

    2009年8月17日,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张某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未提出上诉,目前已被送往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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