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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孪生欠条”现法庭 假象当庭被识破

  发布时间:2010-03-12 15:13:29


    原告手拿欠条到法院起诉,称被告欠钱不还,而被告拿同一份欠条到法院应诉,称欠款早已还清。3月12日上午,郑州高新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罕见的“孪生欠条”案,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5000元,当庭执行完毕。

    2009年原告张会拿被告刘艾出具的欠条一份到郑州高新区法院中心法庭起诉,称原、被告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尚欠原告货款5000元,并有被告出具的欠条为证。被告接到法院通知后,并未对原告提供的欠条表示异议,也未表示是否偿还过原告5000元欠款,庭审中被告却向法庭提供了原告欠被告的欠条一份。经审查,该二份欠条系书写在记账本上的一式两联的欠条,原告拿的是第二联,被告拿的是第一联。被告称两份欠条当时随账本一起交给原告了,被告偿还原告欠款后,原告将欠条第一联交还给了被告。

    合议庭认为,按照常理,欠款人将欠款还给出借人后,出借人应将欠款人打的欠条归还给欠款人,可是,本案被告为浑水摸鱼,有意制造了同样的欠款条两份,妄图逃过还款责任,为此,法院判决原告胜诉。宣判后,自知理亏的被告不但不敢上诉,反而当庭履行了判决。

    这一起罕见的“孪生欠条”案也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交易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交易对方在欠条、借条以及有关票据上做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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