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新郑市人民法院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十条禁令”

  发布时间:2010-03-12 14:59:37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向社会公布的“十条禁令”,新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贯彻落实“十条禁令”。

    一是院党组带头认真学习,靳四梅院长用谐音和关键词总结出十句简短易记的“十条禁令”如“严禁偏枉不、严禁接参物、严禁营利谋、严禁推介借、严禁舞推指、严禁违问干、严禁泄秘密、严禁滥强推、九(酒)严禁酒车务、十(车)严禁车私用”,在早上点名时,带领干警学习强化记忆。

    二是制作成醒目的警示标牌,放置在每个干警的办公桌上,进一步方便干警学习记忆。

    三是在立案大厅,制作成“十条禁令”内容的宣传栏,以利群众监督。

    四是对外公布“十条禁令”举报电话、设置“十条禁令”举报箱,以利社会监督。

    五是加强内部监督,组织督察小组巡回督查各部门“十条禁令”落实情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