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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

  发布时间:2010-03-12 10:21:07


    3月10日下午,惠济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会议由副院长邵喜增主持。

    会上,常务副院长梁超鹏宣读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规范警车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专项清理“小金库”工作的通知、惠济区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着装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惠济区人民法院关于苟珊等2名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以及上级法院的表彰决定等文件。会上院长蔡理亮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中层领导、中层领导与部门人员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党组书记、院长蔡理亮强调:一是必须把廉政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二是领导干部必须抓廉政。各主管院长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院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做好表率,率先垂范,带出好风气。各部门廉政监察员要大胆行使职权,及早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四是落实好上级的各项廉政制度。落实好“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十条禁令》的规定;落实好《人民法官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五是完善监督制度。六是加大查处力度。对那些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工作不力,麻木不仁,导致本部门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除了要对直接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外,坚决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院纪检组和监察室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及时、认真做好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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