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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偷老板,被抓入牢监

  发布时间:2010-03-10 15:54:12


    被告人李某某自持有烹饪技术于2008年9月1日到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一家饭店去应聘,后被该饭店老板潘某某雇佣为厨师。潘某某对李某某管吃管住,还发不菲的薪水,李某某本该好好工作,岂不料家贼难防。同年9月9日1时许,李某某趁饭店内无人之际,将老板潘某某的当天营业款4000余元现金及一部金鹏牌手机一部盗走后逃之夭夭。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李某某列为网上逃犯后于2009年8月19日将其抓获。

    经开庭审理后,中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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