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党组非常重视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纪检监督检查作用,对上海余龙钢家具有限公司与河南工业大学货款执行案进行督查,使拖欠近3年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河南工业大学拖欠上海余龙钢家具有限公司货款186万元未还,经调解,其应于2006年5月5日前支付货款186万元,否则支付违约金18万元及实际付款日期间的利息。到期后,河南工业大学仅支付186万元本金,违约金18万元却未支付,为此,上海余龙钢公司来院申请执行违约金18万元及利息。执行中,河南工业大学只付了18万元,其他利息分文未付。上海余龙钢公司多次催款执行,未果,一拖就是3年。上海余龙钢公司向纪检监察室举报后,监察室非常重视,在查明事实后立即立项督查,要求执行局3个月内执结,并将执行进度报告监察室。在执行局三大队大队长李晓乐耐心的调解工作下,双方达成和解,即由河南工业大学一次性支付10万元,现已执结。2009年3月8日,上海余龙钢公司将收到河南大学10万元的收据传真过来,至此一件拖了3年多的案件顺利执结。
中原区法院就是致力于监察监督,保障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贯彻落实,督促保障审执案件的顺利进行,并以审判执行为中心,加强干警廉洁自律,为法院各项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