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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后只打欠条不给钱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0-03-10 10:47:49


    我老家是周口的,在农村收购的农产品,送到安徽一家罐头厂后一直没给钱,给我们打的有条,上边写的是我们给送了多少货,多少钱一斤,欠多少钱,大概是这样的。货款一共几十万呢,到现在都没给我们钱。从09年4月份到9月份,一直不断的给他们送货,都没有给钱,都是打的条。现在我们去问他要钱,他们一直说没钱给。打的条上也没写还款日期。我们该怎么办?

   答:

    根据上述当事人所讲,该同志可以用如下方法来要回欠账:一是进一步与安徽那家罐头厂协商还款步骤、程序和时间等问题;二是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为此,本案当事人作为债权人可以根据厂家的实际情况随时要求厂家履行欠账手续;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追回欠款。这是上面两个方法不起作用时最后的办法。应当说明的是,根据《民法通则》和其他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为此,本案当事人应当了解这些规定,以免错过索要欠款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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