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从郑州高新区法院了解到,一起专门用打火机烤开多辆汽车窗玻璃扣,从而盗窃车内钱物的案件被该院审结完毕,作案分子梁温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0月4日凌晨3时许,20岁的无业青年、被告人梁温窜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寻机进行盗窃活动。当他在一超市附近发现一辆面包车停在路旁后,便偷偷用打火机烤开面包车的窗玻璃扣,跳进车内盗走现金2000元。半个小时内,他又窜到一所小学和一个居民小区内,先后又用打火机烤开两辆面包车的窗玻璃扣,盗走车内现金6200元。2009年10月4日至2009年10月27日20多天内,被告人梁温用同样的方法共打开6辆小汽车,盗走车内近万元现金和摄像机等物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好,从轻作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