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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凤梅:用真情、执着书写巾帼风采

  发布时间:2010-03-10 10:35:53


    她是一个称职的妻子和母亲,更是一名被人称颂的好法官,她在平凡的民事审判工作中,谱写了一曲曲公正与和谐相交织的感人乐曲,她就是省优秀法官、调解能手、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王凤梅。

    王凤梅同志自1994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审判一线工作。近几年来,成功审结了数百起诉讼时间长、影响大的疑难案件,均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在2009年开展的 “调解年”活动中,她更是坚持 “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因案制宜,以情感人,公心对待每一起案件,对当事人充满诚心、耐心和爱心,细心审理,探索出一条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有效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的民事调解的路子。09年全年,她共审结一、二审民事案件206件,结案率达99.5% ,案件调撤率达到52.55%,突破了郑州中院传统民事案件的调撤纪录。其法官绩效考核成绩在庭里名列第一。她因此荣立个人二等功,并被授予“全市法院十大调解能手”的称号,被郑州市委政法委评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和“郑州市十佳人民法官”。先后两次在全市法院调解年电视电话会上作先进事迹报告,并被河南法制报刊登。

    一、吃透案情,找准依据。法官只有吃透案情,才能分清是非,只有掌握法律依据,才能向当事人辩法析理,让其预知诉讼结果,进而提前做出决择,以达到庭前和解的效果。如她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上诉一案,男方以其长年不在家,女方有外遇为由起诉法院要求离婚,一审判决双方离婚,一双儿女归男方抚养。女方称男方存在误解,坚决不同意离婚,并称如果二审维持原判,她将与男方同归于尽。她经过认真查阅卷宗,发现女方确实曾经有过外遇,但是为了两个孩子,又不同意与男方离婚,双方以前感情基础较好,男方是因为气极了,并迫于父母的压力,才起诉离婚。要想使两人破镜重圆,必须从女方入手。她先将女方通知到庭,并拿出女方所写日记让其来辩认,女方认识到错误,非常后悔,并表示只要能让其回到孩子身边,当牛做马都愿意。后来她又将双方及其父母叫到一起,女方当着众人向男方承认错误,并写下保证书,得到男方及其父母的谅解,女方当庭撤回上诉。一个棘手的案件在庭前被化解掉。

    二、因案制宜,抓住时机。王凤梅同志做调解工作擅于因人而异,因案施策,巧妙地抓住当事人的心理,有针对性地做疏导工作。如她审理的一起某公司诉李某合同纠纷一案,李某承包该公司的大棚工程,项目完工后,公司拖欠李某16万元的工程款未给,李某通过诉讼要回了12万,尚有4万元在执行当中。该公司现以李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请求李某支付5万元的维修费用,一审判决该公司败诉。二审开庭时,双方均委托代理人出庭,根据庭审情况,大棚工程确实存在明显质量问题,如果双方能协商解决,将维修费用从公司拖欠的工程款中扣除,就能同时解决两起案件,但经反复做工作,李某的代理人坚决不同意调解。难道中间有什么隐情,庭审后,王凤梅同志又多次与李某联系,后来得知,其代理人是风险代理,若调解,可能影响到代理人的经济收入。她避开代理人,给李某分析了案情及存在的不利因素,李某经过反复衡量,最后终于同意调解,该公司撤回对本案的上诉,并及时履行了25000元的工程款,李某也不再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两起案件就这样被化解。

    三、“五心”相待,  以情感人。对待当事人要有“公心、诚心、耐心、细心和爱心”这是郑州中院党组的经验总结,也是王凤梅同志在调解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很多是亲戚、邻居或朋友,要使他们握手言和,必须“五心”具备,从道德、人情方面入手,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才能达到服判息诉的效果。并且按照科学分类、繁简分流的原则,对基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责任明确、双方愿意接受调解的案件进行集中调处,力争庭前达成调解;将积怨深、争议大、调解困难的案件作为重点,实行“纵横”调解法。即横向发挥当事人亲戚、朋友、及代理人、合议庭的作用,而纵向地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每一个阶段,给当事人充分的调解空间,以实现调解结案的最佳效果。

    四、 固守中立、巧用说情。当事人为了打赢官司,不管是有理还是没理,往往要托关系,向办案人员说情。作为法官,一方面要坚持“五个严禁”,严守中立,坚决抵制这种不良风气,另一方面,可以变坏事为好事,通过请托人向当事人做通思想工作,让其服判息诉。如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上诉人无故阻止他人盖房,一审判其败诉,二审中其又找到中院一位退休老同志向办案人说情,王凤梅同志实事求是的将案情及有关法律规定给这位老同志讲清,并让其劝说当事人撤诉,她客观的分析得到老同志的认可,后来在这位老同志的多方劝说下,上诉人主动撤回了上诉。

    五、知难而上,永不言弃。传统民事案件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矛盾尖锐,难以调解,如果机械裁判,又容易激化矛盾,形成涉法信访案件,尤其是民事二审案件,当事人已是多次诉讼,积怨太深,因此调解工作更加难做。但是,经过她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只要不怕艰辛,不放弃,最后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2009年3月份,她即将小学毕业的女儿因参加校外活动,不慎摔成左腿胫骨骨折。为了及时处理手中的案件,她顾不上请假,白天强忍心痛,全身心地投入到案件的调解工作中;晚上回家,看着躺在床上被疼痛折磨的面黄肌瘦的女儿,她潸然泪下。为了促成当事人和解,有多少次,她忘记了吃饭时间,又有多少次,她庭审调解到晚上8点以后。在她不懈的努力下,成功调解了李某诉某医院天价医疗赔偿案、诉讼时间长达12年多次发还重审的高某诉张某房屋买卖纠纷案、燕某等38人诉某公司破产管理人劳动争议案等等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很多当事人感动地对她说:“你是我见过的最敬业的法官,不管案件怎样处理,我们都没有意见”。她因此不断收到当事人的锦旗、感谢信,在当事人及律师中树立了较好的口碑。

    当一起起矛盾在她手中被化解,当对立双方重新成为朋友,当一张张愁眉苦脸变成笑脸,公正、和谐这就是给予她最大的回报,也是她终生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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