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黑龙江省海伦市的王某今年29岁,小学辍学后就开始外出务工。王某没有在多年的打工生活中学会自食其力,反而为了挣钱不择手段,渐渐生出了犯罪的念头。2009年9月中旬,其在QQ聊天时认识了当时在郑州打工的甘肃籍男子龙某,经过王某的鼓动和拉拢,龙某同意与其一起在郑州抢劫。随后,王某又在网上发帖招募到另一同伙杨某,又在网上购买了一支仿真手枪发往郑州。2009年9月23日,王某乘坐火车来到郑州,并相继同另外两名同伙会合。其后,三人经过踩点选择了闹市区的一家金店,并商议了详细的作案计划与分工,准备趁国庆长假时进行抢劫。就当人们沉浸在国庆即将到来的欢欣与喜悦之时,殊不知一场罪恶正悄然滋生。值得庆幸的是,10月1日中午13时左右,杨某主动向郑州公安机关举报了王某与龙某,当日下午,王某被抓获,在王某的协助下,龙某随后也被抓获。
经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王某、龙某均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诉,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等待二人的将是铁窗下的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