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完善民生案件的审判工作。
一是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案件,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是加强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工作,努力提高司法监督水平,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官民和谐。
三是注重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低保人员、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追索劳动者工资、报酬,追索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金,追索赡养、扶养、抚育和教育费用等案件要简化诉讼程序,开通无障碍诉讼“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
四是落实法院救助责任,严格落实诉讼费用的缓减免制度,保证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建立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制度,对于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被害一方当事人,要通过发放救助金的方式给予及时的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