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河南省新郑法院被郑州市委、市政府授予 “2009年郑州市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单位”,这是继不久前荣获“省级文明单位”之后又殊荣。河南省新郑法院以文明建院为载体,扎扎实实开展司法为民、文明审判、文明司法等创建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肯定。
近年来,该院以文明建为统缆,把服务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与法院、法庭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体现人民法院“人民性”,想方设法不让群众跑冤枉路,降低诉讼成本。该院通过电话立案、就地立案等方式,减少对偏远和行动不便的群众的诉累;在法庭设立“涉农”巡回法庭,在每个镇建立便民诉讼联系点,就地开庭;进一步简化办案程序。对于能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今年来,共适用简易审理案件120件,平均办案周期不到22天,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强化庭前准备工作,要求案件承办人在庭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撰写庭审提纲,列出调查重点,提高庭审的针对性和高效性,减少了群众的诉累。
新郑法院定期召开法官论坛,新建院内文化长廊、图书阅览室、院史馆、举办法官廉政书画比赛等各种文体活动,进一步培养法官为内涵。扎实开展立案导诉、信访接待、假日法庭、巡回审判、司法救助、文书上网等便民利民活动,仅去年就对111件案件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0.2万元,向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3万元,组织规模较大、较有影响的巡回法庭24次,认真解决了群众的诉求,使创建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群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