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理财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以前并不为人们熟悉的股票、债券等具有货币意义的支付凭证,日益走进人们的理财投资活动。相应的一些利用债券实施的犯罪行为,应引起人们的重视。经记者了解,中原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用秘鲁币冒充香港债券的诈骗案件,被告人许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09年5月20日9时许,被告人许某伙同刘某(另案处理)、小旺(另案处理)、李某(另案处理)、魏某(另案处理)预谋使用秘鲁币进行诈骗后,驾车来到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由许某冒充家中出事急需变卖香港债券(秘鲁币冒充)的人,刘某、李某、魏某予以配合,诈骗孙某人民币22.5万元,诈骗得手后由小旺驾车返回吉林,赃款已被上述诸人分掉,现未追回。
法官提醒:经济的发展,导致了一些新型案件的发生,特别是利用外币发生的诈骗案件,已经多次发生并经报道。由于普通大众对于外币、债券等凭证不够熟悉,难辨真伪,在遇到类似情形时,最好到银行等权威部门进行咨询,谨防受骗。在此,也告诫某些不法分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应遵纪守法,免得获刑懊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