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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偷表弟 “偷”来三年刑

  发布时间:2010-03-09 08:56:57


    见到同居一室的表弟身上携带巨额现金,遂起贪心,乘表弟不备,偷拿了房间钥匙,将表弟的18000多元现金偷走,在表弟多次追问下还说谎话,掩盖盗窃事实,最终被法院以盗窃罪为由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3000元。

    现年22岁的康亚北,是河南省周口市人,初中肄业后来到郑州打工。2009年11月15日下午,康亚北偷拿其表弟李某的租房钥匙后,到郑州市中原区朱屯村北三街18号表弟的租房处,用钥匙将房门打开,进入屋内,将表弟放在床上的一个棕色挎包内的18330元现金盗走。表弟发现自己的钱不见后,便问表哥是否见到,在得到表哥否定回答后,表弟便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案发时间与现场情况,很快侦破了此案,并2009年11月16日将康亚北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时为被害人追回赃款18000元。

    中原区法院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被害人即被告人的表哥要求不再对康亚北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康亚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必须处罚。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康亚北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且被盗赃款中已有18000元被追回发还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又是初次犯罪,所以最后对康亚北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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