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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无前例护虚拟财产,盗窃游戏账号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0-03-09 08:45:26


    今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刑庭审结了一起虚拟财产案,此案在全市,乃至全省都开了刑法保护虚拟财产的先河。

    2009年3月下旬,被害人孙某、赵某在网上联系了一个卖网络游戏“梦幻西游”账号的玩家,该玩家就是在游戏中化名为“酷崽√小呆”的被告人文某。游戏账号是143级别的号,并装备有名称为“雾中仙”、“律法女娲”的宠物宝宝,名称为“威武青虹”的宝剑,文某要价1500元,后双方以1200元价格成交。在玩这个游戏账号的过程中,孙某、赵某又买了一顶名称为“白玉龙冠”的鞋子、一双名称为“万里追云履”的特技鞋子、一条名称为“七彩玲珑”的项链、一把名称为“斩妖泣血”的武器。4月份,孙某、赵某发现该游戏账号被盗,遂报案。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系出卖人文某用创建游戏账号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将游戏账号盗走。

    此案经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文某被判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点评: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我们的周围出现了很多以传统的观点来看,不构成刑法保护的虚拟物品,或者说从表面上看像是无价值的东西,但从实质来看,这些虚拟财产与我们生活中经常使用的物品并无区别,他同样能供人们使用,享受,具有使用价值;同时也有很多人拿来交易,具有交换价值,这些财产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中原区法院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虚拟财产的保护开了先河,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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