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和市中院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深入执行省高院提出的“十条禁令”,中原法院采取随案发放的形式,将“十条禁令”的有关内容向当事人及群众进行宣传,全面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
“十条禁令”是从容易滋生违法违纪问题的薄弱环节入手,是对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细化,是反腐倡廉的内控机制。法官与当事人拉拉扯扯,吃请受礼,搞钱权、权色交易,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均属于腐败层面的问题,对法院和法官形象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十条禁令”的目的,就是要求干警廉洁自律,警钟长鸣。中原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发放的监督卡中明确公布了“十条禁令”的内容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设立专门督察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通过接受举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项督查、专项整改。通过发放监督卡,当事人了解中原法院在廉政建设方面的决心和力度,为法院进一步为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打好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