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安伤人劫财,虽然伤人不重,劫财不多,但性质恶劣,严重损坏了人民公安形象,事隔两年后,实施该犯罪行为的案犯终于被送上法庭。12月4日,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赵瑞哲依法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001年11月4日,巩义市北山口镇常庄村的赵瑞哲伙同常志强(已判刑)冒充公安人员到处游逛,在巩义市汽车站候车大厅,发现巩义市芝田镇的赵小明后,不但将赵小明的爱立信手机(价值400元)当场抢走,还将其劫持到巩义市区南环路燃料油公司后面荒地里进行暴力殴打,抢走其现金100元。后赵瑞哲于2003年9月26日被巩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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