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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三项原则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0-03-05 09:08:38


    为贯彻落实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办理月”活动的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郑州高新区法院及时确定了农民工涉诉案件快速结案、大力调解、维护稳定三大工作原则。

    一是快速结案的原则。针对农民工希望快速解决纠纷,及时拿到案款减少诉累的迫切心理,该院要求当天分案当天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第一时间调解或及时安排开庭,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快速结案。

    二是大力调解的原则。郑州高新区法院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手段,加大调解力度,确保农民工利益能及时兑现。该院要求各承办人将调解工作贯穿审理农民工诉讼案件全过程,采取对用工单位释法析理、邀请农民工代表参与调解、设置农民工案件专门调解员等多项措施提高调解成功率。

    三是维护稳定的原则。该院要求各承办人耐心做好判后答疑和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工作,对有上访或采取极端维权方式倾向的,多做说服安抚工作,引导其依法维权,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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