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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着力完善民生权益服务保障机制

  发布时间:2010-03-04 11:22:02


    郑州高新区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完善民生权益服务保障机制。

    完善司法服务措施。在立案接待大厅设立弱势群体服务窗口,为弱势群体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当事人一方为残疾人或孤寡老人确有不方便到人民法院参加诉讼的民商事案件,采用巡回就审方式审理,为当事人提供简单便捷的就审服务。针对民生案件中诉讼当事人没有时间出庭又没有聘请律师的情况,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为确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夜间庭审及假日庭审。

    强化法官释明义务。在民生案件审理中,针对诉讼当事人诉讼能力不均衡的情况,规范法官的释明行为,做好必要的举证指导、风险提示、事实调查。在不影响当事人处分权的前提下,法官应当通过释明行为,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处分权、辩论权,平衡当事人的诉讼能力,防止出现不良释明导致消弱或变相消弱当事人诉讼权利的现象。

    落实法院救助责任。严格落实诉讼费用的缓减免制度,保证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建立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制度,对于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被害一方当事人,要通过发放救助金的方式给予及时的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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