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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三庭迅速贯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0-03-02 16:33:08


    为迅速贯彻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民三庭于3月1日下午召开支委会和全体干警大会安排落实此项工作,在强调开展此次活动必要性重要性的同时,并对如何开展该项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结合本庭审理案件的类型,明确指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与农民工工资有关的工程款案件及加工承揽案件等;二是全体干警对各自手头案件进行排查梳理,对排查出的案件于下午五点钟前在内勤处登记,分门别类建立详细工作台帐,列明案件所处阶段和进展情况、涉案人数、涉案金额等信息,便于支部宏观上把握整体工作情况;三是各合议庭要统筹好“涉农民工资”案件与其他案件的关系,开辟“涉农民工资”案件绿色审理通道,确保从速从快处理“涉农民工资”案件同时不积压拖延其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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