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思想,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根据全省开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安排部署,惠济法院决定开展从2010年3月1日至1010年6月10日的执行百日会战活动。
法院成立了百日执行会战小组,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理亮任组长,副院长梁超鹏、慕宏伟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将活动办公室设在执行局综合科,执行局局长张霄鹏任办公室主任。该活动制订了明确的目标:一、2009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积案全部执结。二、今年新收案件执结率在活动结束时达到70%以上。三、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人身损害赔偿案、赡养费案、抚养费案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
为确保执行的顺利进行,活动还制定了四项执行措施:(一)建立“五定一包”责任制,实现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责任制,每人每月执结案件不少于4件。(二)以古荥法庭和花园口法庭为中心辐射执行。实行拉网式排查执行,对有履行能力的,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将在全区56个行政村张贴敦促执行令、悬赏公告,适时在两个法庭召开执行兑现会,以案件讲法,震慑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三)实行“三统一”措施。为节约执行资源,整合资源,提高执行效率,将执行人员分成若干个组,统一查询被执行人的身份状况,房产状况,存款情况,车辆情况,收入情况;统一采取查封、扣押等执行措施;统一采取拘留措施,尽快使案件得以执结。(四)做到强制执行和人性化执行相结合。
要坚持做到“三个穷尽”即穷尽财产线索,穷尽执行手段,穷尽执行措施,又要做好和谐执行。注重执行和解,慎用强制措施,构建和谐社会,力争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