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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落实上级院十项“公开承诺”效果大

  发布时间:2010-03-02 14:41:09


    为从实落实“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通知,郑州高新区法院党组和全院干警积极响应,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全院对照十项承诺内容检查,全部达到或超过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为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依法公正、高效办理每一起案件, 2009年2月1日,按照郑州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出了十项承诺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基层法院和市中院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接通知后,郑州高新区法院党组非常重视,及时召开全院干警动员大会,原原本本传达了上级的通知。一年来,在全院干警的积极努力下,全部或超过上级所提出的十项公开承诺内容,特别是在本职工作的案件审理中,成绩更加喜人,全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256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859件,审结率100%;受理民商案件2458件,审结2414件,审结率98.2%。民事、商事、刑事附带民事等各类案件调解、撤诉结案1672件,调解率达72.5%,大大超过市中院要求的40%的标准。

    一年来,该院干警为响应上级“大接访”活动,为人民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帮助,共出动干警300余人次走上大街和在本院大厅设立法律咨询台,为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回答提问。同时,他们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与上级领导机关、人大、政协建立了请示、汇报制度,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了经常沟通机制,并经常邀请上述机关和部门亲到本院监督和提出宝贵意见,以此创立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该院 通过 建立信访评估和防范机制,将立案、信访程序、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对外公布,实现了案件无超审限、无错案、无法官违法违纪事件的零记录,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申诉事件的发生。尤其是该院根据市中院关于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等要求,为弱势群体当事人分忧解难。全年共为符合条件的189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6万元,为伤残、孤寡、低保人员、刑事被害人等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基金50万元,由此保证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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