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来自荥阳农村的老任又来到郑州打工,这次他没有急着找活干,而是先来到惠济法院感谢法官,他笑呵呵的拉着法官的手说,“要不是您帮俺要回工资,俺这年也不会过的这么滋润。我来郑州前,老伴再三嘱咐我,让我一定来到法院看看你们。”
说到老任的心酸事,法官也非常的感慨。2008年6月20日,老任跟惠济区某村的韩某约定好由老任带领工人给韩某建房536.4平方米,每平方米约定人工费为101元,付款方式为工人进场先付2000元,地梁出地平付2000元,一层楼板上齐付7000元,内粉一层付2000元,外粉结束付2000元。余款待完工后一次性结清付完。老任将房屋主体建成,三楼内粉6间,没有进行外粉。韩某以房屋建的有问题为由,不愿意支付老任工钱。
经过当地村委会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果,老任无奈于2008年9月5日将韩某起诉到惠济区人民法院。在经过现场勘验,调查事实后,法院于2008年11月1日对此案做出判决:韩某的房屋主体已完工,内粉完成一小部分,外粉没有干,已完成房屋工程量应按总工程量的60%计算为宜,韩某应支付老任建房款32505.84元(54176.4元乘以60%),扣除韩某已支付的24300元,韩某还应支付8205.84元。韩某接到法院的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2009年9月27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9年10月2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生效证明。韩某仍然无动于衷。一年多过去了,老任经过两场官司,仍然拿不到拖欠的八千多元工资,非常的着急。2009年12月8日,老任来到惠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执行二厅的工作人员在接到案件后,立即展开执行行动。12月18日,工作人员向韩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两天后的上午,工作人员在经过调查后得知韩某所在村子刚刚向村民分红,韩某分到8000多元。法院法官顾不上吃午饭急忙开车来到韩某家中,做韩某的思想工作,让韩某把钱拿出来。韩某以钱花完为由拒绝支付老任工资,韩某的儿子还气呼呼的说,我就是不给他钱,拖死他!首次执行调解失败后,工作人员并不气馁。天天到韩某家中做韩某的思想工作,一点一滴的感化韩某和他的家人,经过长达一个多月的奔波,韩某终于被工作人员的温情所感动,答应支付老任的工资。2009年1月底,老任拿到了拖欠一年多的工钱,握着手中的8200多元,老任激动的说,今年终于能过个舒心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