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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区法院及时部署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0-03-02 08:14:21


    3月1日上午,管城区法院组织院党组成员、中层正职收听收看了省法院“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电视电话会议。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管城法院迅速行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王耀世院长任组长、常务副院长王琦任负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小组成员,设专项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事审判一庭。该院制定了五项措施,保障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贯彻落实。

    一是该院各庭按要求排查,逐案建立台账,摸清底数,查清情况,分析拖欠原因,因案制宜,因案施策,穷尽一切手段和措施,充分及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纠纷、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要在公正的前提下,做到“三优先”,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审结,最大限度挽回农民工损失。同时,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要强化法官释明义务。在农民工工资案件中,针对诉讼当事人诉讼能力不均衡的情况,规范法官的释明行为,做好必要的举证指导、风险提示、事实调查。在不影响农民工当事人处分权的前提下,法官应当通过释明行为,引导农民工正确行使处分权、辩论权,平衡当事人的诉讼能力,防止出现不良释明导致消弱或变相消弱农民工诉讼权利的现象。

    四是该院执行局开展集中专项执行行动。采取法律允许的一切手段,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多做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限期执结,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全体干警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纠纷解决机制的宣传,让农民工知道依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让用工者主动给付农民工工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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