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新郑市人民法院组织院党组成员、院中层正职收听收看了河南省高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新郑法院迅速行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靳四梅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小组成员,设专项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立案一庭。该院制定了三项措施,保障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贯彻落实。
一是本院各庭按要求排查,逐案建立台账,摸清底数,查清情况,分析拖欠原因,因案制宜,因案施策,穷尽一切手段和措施,充分及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纠纷、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要在公正的前提下,做到“三优先”,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审结,最大限度挽回农民工损失。同时,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该院执行局开展集中专项执行行动。采取法律允许的一切手段,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多做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限期执结,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