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郑州高新区法院组织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庭审判长收听收看了省法院“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电视电话会议。
省法院院长张立勇作了重要讲话。张院长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深入推动活动开展,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干警们认真收听收看了“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之后,院党组迅速召开会议,做出三点规定,以便有效集中办理农民工工资案件。
一、完善司法服务措施。在立案接待大厅设立农民工群体服务窗口,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对当事人一方为农民工或农民工确有不方便到人民法院参加诉讼的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民商事案件,采用巡回就审方式审理,为农民工提供简单便捷的就审服务。
二、强化法官释明义务。在农民工工资案件中,针对诉讼当事人诉讼能力不均衡的情况,规范法官的释明行为,做好必要的举证指导、风险提示、事实调查。在不影响农民工当事人处分权的前提下,法官应当通过释明行为,引导农民工正确行使处分权、辩论权,平衡当事人的诉讼能力,防止出现不良释明导致消弱或变相消弱农民工诉讼权利的现象。
三、落实法院救助责任。严格落实诉讼费用的缓减免制度,保证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