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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反腐倡廉作为法官的“开年饭”

  发布时间:2010-03-01 09:21:35


    在广东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暨司法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要求全省法官必须进一步强化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司法观、职业观、价值观,“坚决纠正工作漂浮之风、漠视群众之风、机械司法之风、追逐名利之风、奢侈浪费之风”!这是该院连续第二年以廉政警示教育作为法官的“开年饭”。(2月24日 南方日报)

    新年伊始,以廉政警示教育作为法官的 “开年饭”,为法官端上一道特别的“精神大餐”,形式新颖,内涵丰富,成效明显。通过这样的方式,把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了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堤防,对于塑造法正风清的司法氛围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新要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公正廉洁执法,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新要求。当然,这不能停留在口号阶段,而应当体现为一种行为。“行胜于言”,通过以廉政警示教育作为法官的 “开年饭”,坚持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堤防,对于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必将产生有益的影响。司法实践表明,没有人民法官的清正廉洁,就没有人民司法的公平正义。为此,人民法院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司法权力行使的监督,在审判、执行等重点岗位设立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对司法行为的直接实时监督。通过强化内部监督制度,引入外界监督机制,实现公正廉洁执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满足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具有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的属性。近年来,群众反映的司法不公、不廉的问题较为严重,一些法官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些法院队伍中的“败类”,严重损害了法官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为此,以廉政警示教育作为法官的 “开年饭”,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堤防,始终保持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把贪污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塑造法院法正风清的新形象。法正风清与司法不公、不廉是水火不容的。法正风清作为一种优良的工作风气,体现为严格管理、经常教育、实时监督。人民法院只有做到法正风清,才能赢民心、树公正、出形象。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一些法官因为贪污腐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个人和家庭付出了血和泪的代价。这些教训说明,只有严格管理才是一种爱护,而庇护纵容只会是一种伤害。为此,以廉政警示教育作为法官的 “开年饭”,加强对干警的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置于法院工作的中心之列,有利于塑造法院法正风清的新形象。

    平心而论,以廉政警示教育作为法官 “开年饭”的做法,值得思考,更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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