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为了两万元民工款

  发布时间:2010-02-26 10:40:31


    不行咱也去跳楼,这样政府一重视,老张肯定把欠咱的房款给咱们!”老刘对包工头老王说。

   “不行,这样违法,我们去打官司,我就不信没有说理的地方!”老王说。

   “但是老张是本乡本土的,我们是外地人,法院会保护咱吗?”老刘疑惑地说。说这话的是两个搞建筑的农民工工头,俗称包工头。

    事情是这样的,老王从老家兰考县领30名农民工出来组成建筑队,给人盖房挣钱,在惠济区一个村里给老张家盖房,工钱共52000元,房子建好后老张支付了32000元工钱,下欠20000元不给。30多位弟兄辛辛苦苦干了将近8个月,马上该回家收麦子了,却拿不到钱,他们天天向老王和老刘要钱。咋办呢!找老张,他一直不给,有一次双方见了面为要钱的事还差一点打起来。“只管试试看吧,不行我真的就要去跳楼了。”老王暗暗下定了决心。

    6月2日一大早,老王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带着写好的起诉书及证据材料来到立案庭,立案庭的同志考虑到老王的特殊情况马上立了案,按照规定办理了诉讼费缓缴手续,并当即把案件转到业务庭。

    案件转到业务庭陈法官手中后,不善言辞的老王找到陈法官,对陈法官说,“法官同志,你看着办吧,这些钱都是大家的吃饭钱,老张不给,我领的民工又急等着钱回家收麦子,我已经没有办法了,实在不行,我只有去跳楼了”。听了老王的话,陈法官仔细审阅了案件,马上决定放下手头的案件,当即亲自与书记员一起向被告老张送达案件手续。

    半个小时后,陈法官来到老张的家,见到老张,向老张送达了诉讼文书,老张收下文书后情绪也非常激动,称老王表示房屋有质量问题,通知他们修,他们也不配合,现在又来要工钱,一分也没有。要想要工钱,必须先把房子修好。看到这种情况,陈法官给老张拉起家常,仔细询问案件的详细情况,针对老张说的房屋质量问题也作了实地考察。“大家挣钱都不容易,有意见可以谈,双方应该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了解了双方矛盾争议的焦点,陈法官开始寻求解决矛盾的方案。经过一番细致的开导,老张的情绪慢慢平静下来。

    临走,陈法官安排当事人双方4天后到法院接受调解。

短暂的4天很快过去了,双方在法院相遇了,没有出乎老王的预料,被告老张见到包工头老王,双方几句话不投机,就吵了起来,为了避免争吵升级,控制事态,陈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分开,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对当事人作了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工作,为当事人双方分析案件的矛盾,提供解决的合理化建议。随着工作的开展,双方的差距逐渐缩小,最终达成了共识。

    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房子的确有质量问题,由老张自己负责维修,老张3天之内给老王17000元,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随后,老王拿到了他多次讨要均未得到的工程款,老王对陈法官感激地说,没想到陈法官这么快就把他们几个月都没有讨要到的工程款给要回来了。现在我才知道法院真是咱老百姓的,以后有什么事,再也不想着去跳楼了。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案情复杂的还可以延期,诉讼完结以后还有执行程序。作为本案,涉及到房屋质量、工程建筑费用等一系列问题,如果按照普通的办案程序去走,恐怕老王半年也未必能讨要到工钱,通过陈法官耐性的工作,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使这起矛盾严重的民工案从立案到完结仅用了7天,7天后,老王顺利拿到了工钱。


 

 

关闭窗口